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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中国)市武进区横山桥镇芙蓉卫生院医疗责任保险、财产综合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CT-SC-2024226-2 发布日期:2024-6-3   浏览次数:1427

一、项目编号:CT-SC-2024226-2

二、项目名称:开云(中国)市武进区横山桥镇芙蓉卫生院医疗责任保险、财产综合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云(中国)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开云(中国)市和平北路11号

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柒仟玖佰叁拾柒元肆角叁分(小写:187937.43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称:开云(中国)市武进区横山桥镇芙蓉卫生院医疗责任保险、财产综合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创建平安医院,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建立医疗风险社会分担机制,提高患者、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防范医疗风险的能力,根据省卫生厅和江苏保监局《关于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的意见》(2007年4月),国家卫计委医政医管局《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2014年7月)的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拟采购开云(中国)市武进区横山桥镇芙蓉卫生院医疗责任保险、财产综合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服务要求: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服务时间:自2024年05月13日零时起,至2027年05月12日24时止。医疗责任险保险追溯期自2021年05月13日开始。

服务标准:本项目按照《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应当对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炼、孙妮、任伟宇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开云(中国)市武进区横山桥镇芙蓉卫生院

地  址:开云(中国)市武进区芙蓉柳山路15号

联系方式:0519-887681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开云手机入口

地  址:开云(中国)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96号中创大厦4楼

联系方式:0519-81580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

电   话:0519-81580152  81580191  81580192(转分机号6013)

开云手机入口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开云(中国)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96号中创大厦4F  电话:0519-81580101 传真:0519-8158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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