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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中国)市第二人民医院皮肤科皮肤生理分析仪、高频电灼仪(痤疮治疗仪)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项目编号:城投采竞磋-2021369 发布日期:2021-11-19 浏览次数:290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城投采竞磋-202136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开云(中国)市第二人民医院皮肤科皮肤生理分析仪、高频电灼仪(痤疮治疗仪)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12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响应文件提交调整为: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云手机入口(开云(中国)市武进区科教城天润科技大厦D座406室) 2、响应文件开启调整为: 时间:2021年11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云手机入口(开云(中国)市武进区科教城天润科技大厦D座406室) 3、采购文件第一章第十条“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调整为: 1)供应商应提交装订的磋商响应文件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壹份“电子文档”(载体采用“电子光盘”或“U盘”,内容包含全套正本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纸质版正本为准。 2)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必须全部是打印件。供应商应按照要求签字、盖章。 3)磋商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磋商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修改无效。 4、采购文件第一章第十三条“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调整为: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磋商响应文件提交至公告中注明的地点,凡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未提供的,代理机构不接收其磋商响应文件。 5、采购文件第一章第十八条中“18.3.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交的;”更正为:“18.3.2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时未按规定密封、盖章的,电子文档未按要求提供的;”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开云(中国)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江苏省开云(中国)市武进区滆湖中路188号 联系方式:蒋雨辰0519-81087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开云手机入口 地 址:开云(中国)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96号中创大厦4楼 联系方式:0519-81580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昕、石舒研 电 话:0519-81580152 81580191 81580192(转分机号6024/6023) 五、附件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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