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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开云(中国)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96号中创大厦4楼
电话:0519-81580101
传真:0519-81580105
邮箱:czctzb@163.com
项目概况
(荷花池街道塑胶场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开云(中国)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8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JS-SC2021164
项目名称:荷花池街道塑胶场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6.8万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控制价):人民币167978.27元,供应商投标报价时总价及所有子项目的综合单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荷花池街道塑胶场地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技术资料、施工、技术服务、主管单位验收、质保期及维保服务和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进场施工工期为30个日历日,同时施工工期必须严格服从采购人的安排,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磋商供应商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磋商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工程量清单编制的;
为本项目工程图纸的设计单位;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开云(中国)钟楼区大仓路65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号楼2楼开云(中国)中宇财务室
方式:(供应商可采取以下任一种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1)线上报名(推荐使用):供应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http://www.czzyzbzx.com/”网站右上角“供应商注册”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成功后可进入相应项目公告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交纳响应文件费用,报名材料及费用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可自行下载响应文件。
(2)线下报名:将报名材料扫描发至本公司邮箱“zhongyuzhaobiao111@163.com”并按要求交纳响应文件费用后,响应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3)现场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现场购买地点:开云(中国)钟楼区大仓路65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号楼2楼开云(中国)中宇财务室。
售价:人民币伍佰元/份,报名单位须在第1条规定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款缴入以下专用账户,禁止第三方代缴,转帐时请备注所投项目编号。
户 名:开云(中国)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云(中国)勤德支行
账 号:1105052609000510202
财务室电话(查询标书款情况):0519-85782855
4.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一经报名,不得更改单位名称。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与磋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8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云(中国)钟楼区大仓路65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号楼2楼开云(中国)中宇招标中心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8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云(中国)钟楼区大仓路65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号楼2楼开云(中国)中宇招标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踏勘及澄清:
1.【现场踏勘】
磋商供应商在答疑截止前自行踏勘现场,在成交后不得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向采购人提出其他任何要求。踏勘联系人:袁继飞 联系电话:13861263225
本次项目为固定总价包干,磋商供应商须自行踏勘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给出报价,在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费用方面的变动。
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疑问的供应商,均应在2021年11月3日17:30前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将澄清或疑问内容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有效澄清或疑问。
3.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2)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响应文件应按顺序胶装成册,并编制响应文件目录索引。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
八、磋商保证金要求
1、磋商保证金专用帐户:
户 名:开云(中国)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云(中国)勤德支行
账 号:1105052609000510202
2、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元(转帐时请备注所投项目编号)
4、报名单位须在第2条规定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缴入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磋商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磋商保证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达磋商保证金专用帐户。
5、未按上述4条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拒绝。
6、样品要求
①磋商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产品样品:
(1)、单组份聚氨酯胶粘剂样品一瓶(每瓶质量≥250g,盛装器皿为透明玻璃广口瓶);
(2)、EPDM颗粒样品一瓶(质量≥250g,盛装器皿为透明玻璃广口瓶)。
②提交时,样品上任何显示制造厂或供应商标志、标记都必须用不透明的纸粘贴遮盖,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③如经评标小组认定样品与招标要求明显不一致的或未能提供样品,样品不得分。
④样品制作及运输费用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单位的样品不予退回,由采购人封存作为最终验收的依据。未成交单位将样品自行带回。
送样时间:2021年11月8日上午8:30-9:30,逾期不再接受。
送样地点:开云(中国)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云(中国)钟楼区大仓路65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号楼2楼)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开云(中国)市钟楼区荷花池街道办事处
地 址:开云(中国)市钟楼区西新桥二村99-1号
项目联系人:袁继飞 联系电话:13861263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开云(中国)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开云(中国)钟楼区大仓路65号8号楼二楼
联系方式:0519-85782055、0519-857851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鹏飞
电 话:0519-85785155、0519-85782055